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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聯合報╱廖玉蕙】

校園霸凌現象,終於在事態日益嚴重及媒體持續的追蹤報導後,引起教育部及監察院的注意。其實,所謂的霸凌事件由來久矣,學校束手、家長絕望,許多的受害者籠罩在受害的陰影下度日,早已不是新聞,卻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。

十六年前,女兒上國一時,我就曾寫過一篇〈如果記憶像風〉的文章,敘寫女兒在學校被霸凌的經過,飽嘗拳打腳踢滋味的女兒期望那些可怕的記憶能像風一樣消逝無蹤。當時,在暗夜中,我含著眼淚,用著顫抖的手,一字一句寫下被害經過及我們當時的處置方式,內心淌血,感覺孤立無援。多麼希望那些文字能引起教育單位的注意,後來證明只是徒然。身為教育工作者,從來沒有一刻像當時那般感到挫敗、束手。連女兒都保護不了的人,還談什麼教育別人的孩子!我甚至因此有些自暴自棄。

事隔多年,記憶果然無法像風。女兒所受到的傷害,至今依然沒辦法完全癒合;常常在路上走著、走著,就驚嚇地錯覺當年施暴者仍如影隨形。想到一向以為最安全的校園,竟然淪為暴力相向的場域,就讓人感到惶惑不安。

據報載,全國校長協會呼籲,教育部應修正「學生輔導管教辦法」,賦予學校教師合法、合理管教權,並與內政部等單位協調,將家長的相關責任納入,政府、學校、家庭一起合作,才能將霸凌趕出校園。聽到這樣的消息,真是讓人沮喪!

校長想到的居然只是擴充所謂的「管教權」。暗示大眾只要老師擁有「合法、合理」的管教權,就能將這些霸凌的學生制伏;甚至有人建議將霸凌的學生隔離、轉學,這真是愚蠢又可怕的想法!什麼叫「合法、合理的管教權」?這是體罰復辟的意思嗎?是發給每位老師一把槍作為威嚇之用嗎?還是誰不乖就將他逐出校園?逐出之後呢?施暴學生轉移陣地,未來不還是社會的問題嗎!

霸凌絕非只是單純的孩子欺負孩子的問題,它的成因,彼此牽絆,家庭的、學校的、社會的,千絲萬縷,不容易釐清。據我的觀察,這些加害者多半是失歡的孩童。所謂「失歡」,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;或是家長無暇管教、關愛的小孩;當然也有低成就的學生,因為在課業上無法得到肯定,就另謀出路,在拳腳上下工夫;也有些是由被霸凌者轉為加害人的。這些學生,需要的不是「管」教,而是溫暖的招呼、是課業之外的肯定。家長不盡成熟,難以依賴;經過專業訓練的老師被寄予厚望,也是自然的事,理應率先釋出善意,補家庭教育之不足。

老師若能將眼光從優秀、出色的學生身上挪出些許給那些在家庭中失歡、在課業中受挫的孩子,也許才是上策。我這不是唱高調,因為唯有這些孩子的心靈得到溫慰,學校沒有放棄他們,才能保護校園內其他的學生。而那些品學兼優的學生,受到多方肯定,也有正確的人生觀,老師的調教,充其量讓他們在考試時,從第二志願躍入第一志願的學校,一、兩個志願之差,影響不大;重要的是,搶救那些正在歧路上踟躕、徘徊的靈魂。他們一失足,就成可怕的未爆彈;一得到救贖,可能成為社會的中堅。唯有老師發揮愛心、耐心,並加強輔導技巧的訓練培養,從根本的關愛做起,才是可行之道。

(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教授)

【2010/12/19 聯合報】

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OPI4/6043014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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